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为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护林范围及林场名称
林场位于田林县路城乡达买村央白屯面积7000多亩,四至范围以乐里林场勾图的为准。
二、护林标准和要求
坚持每天深入林区巡逻,尤其是每年的4、9、10、11、月份火险季节,如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要敢于制止各种破坏森林的违法犯罪行为,认真做好当地村民的森林防火护林的宣传工作,禁止在林区内用火,发现火情要及时上报甲方,并协助甲方组织山火扑救工作。
三、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核定护林员按每年每人工资总额为12000元。工资金额按每个季度发放一次,3000元/人,付给乙方。
2、指导乙方做好护林防火工作,不定期加强对乙方护林防火工作检查、督促指导。
3、协助乙方解决护林防火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4、对乙方防火工作失职和有乱砍乱伐等破坏森林资源现象制止不力或不报告的,甲方视其情节轻重有权予以解聘乙方,按破坏的情况扣出10%的工资。
(二)乙方责任
1、接受甲方的业务指导和工作安排,做好林场辖区内护林防火工作,确保林区秩序稳定。
2、对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向甲方报告,绝不允许参与和包庇乱砍乱伐等破坏森林资源现象。
3、严格遵守有关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及时向甲方报告火情和火灾情况。
4、在护林巡山工作中,应自行做好自身安全保护工作。
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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