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友好、合作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二条 产品的质量技术标准、乙方售后服务及损害赔偿
1、产品质量技术标准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和乙方所承诺的技术标准执行,上述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2、保证是原厂生产的原装产品,否则按退货处理。
3、乙方应按生产厂家的保修规定和乙方所做出的服务承诺做好免费保修等服务,免费保修期限 12个 月,终身维修。保修时间从甲方确定验收合格并培训之日起计算。
4、乙方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如产品本身发生质量问题,根据甲方的口头或书面通知,乙方应在一个工作日内提供免费的电话技术咨询和/或三个工作日内到场维修(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保修期内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24小时内电话响应问题。否则,甲方可自行组织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在货款和其他应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一切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三条 交付和验收
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起完成验收。地址: ,联系人:
2、乙方承诺:
A 直至该产品可以正常使用并且操作人员能熟练操作为止;
B 负责提供产品的中文说明书、中文使用手册、中文维修手册等技术资料;
3、验收时间:甲方必须于乙方提供验收申请后况除外;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共同(或甲方)签署验收合格报告。
4、验收标准:
A 单据齐全:应有产品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使用说明、保修证明、发票等产品验收应具有的单据或凭证;
B 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相关专业技术标准和乙方所承诺的技术标准。若验收不合格,甲方不支付任何货款,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概由乙方承担
5、特别约定:
若甲方对产品有特殊要求的,乙方应按甲方所确认的产品的相关质量、数量、技术标准等进行生产并交付;甲方有样品提供的,按样品标准进行生产。如果乙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可以单方行使合同解除权并且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第四条 货款的结算:
1、结算依据:购销合同、与合同落款公司一致销售发票、甲方出具的验收报告。
2、结算方式:
货到经甲方验收合格,且培训结束及收到相关医疗器械证件和发票后 天内支付货款,付款方式由双方约定。
第五条 乙方违约的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每日货款的违约金;
2、乙方不能交货或逾期交货天以上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偿付货款总值20%的违约金。
3、乙方所交产品的数量、规格、型号、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绝验收,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承担本合同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逾期付款的,按照逾期付款部分金额计算,向乙方偿付每日货款1% 的违约金。
第七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对方认可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共同委托有资质的质量检测部门进行质量鉴定。
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它约定事项:若产品甲方无法使用,甲方有权退货。
第十条 附则
1、甲、乙双方应当全面遵守本合同。如有违反,应承担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相关的附件及双方协商后作出的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委托人(签字): 授权委托人(签字):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