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贯穿到一切工作之中,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减少火灾事故发生,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定稳定,根据《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芗城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漳芗安办〔20xx〕73号)文件精神,芗城区卫健局对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含民营医院)进行全面排查,现将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小结报告如下:
一、召开动员部署会议。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对32家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含民营医院)负责人进行动员部署,要求他们严格按照《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及《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要求,对门诊、住院部等人员密集场所,地下仓库、地下停车场、易燃易爆物品储存场所,液氧储罐、制氧机房及瓶装氧气储存场所,食堂、厨房等使用明火部位,放射诊疗场所、高压氧舱、承压锅炉房、高压电容器、变配电室、药品物资储存仓库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检查,坚决做到不留遗漏,不留死角。
二、全面开展自查。
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根据《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xx〕87号)和《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闽政办〔20xx〕68号)的要求,针对辖区内诊所、卫生院所用火用电用气使用情况,液氧储存情况,消防设施定期检测情况,“三合一”场所等方面进行进行全面自查。
三、成立专项检查小组进行专项检查。
我局于12月-3月期间组织专门人员成立专项检查小组于对区属32家医疗卫生单位(含民营医院)、涉疫场所进行今冬明春消防安全综合检查,检查出安全隐患24余条,主要为个别单位消防通道杂物堆积、消防水带脱落、灭火器过期、灭火器配备不足、氧气房制度未上墙、配电室杂乱且无值班记录、污水处理室外围无围挡、配电箱老化、芗城中医院老宿舍楼鉴定“C”级危房需加固维缮,新桥社区服务中心消防栓外管主体破裂等安全隐患,现已整改隐患2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