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讲述了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果出租人没有通知承租人或者采取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行为,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如果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时,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这就是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法律分析
如果出租人没有通知承租人或者采取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行为,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然而,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
一、侵犯优先购买权的买卖合同是否无效
侵害优先购买权的买卖合同有效,虽然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这并不会导致买卖合同无效。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时,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这就是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二、房屋租赁期间房东卖房该怎么办?
房屋租赁期间房东卖房的,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房屋出卖以后,不会因为所有人的变更影响到合同的效力。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七条规定,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拍卖五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第七百二十八条规定,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
拓展延伸
承租人为什么没有优先购买权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二)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
(三)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
(四)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
结语
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如果出租人没有通知承租人或者采取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行为,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然而,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在房屋租赁期间,如果房东出卖房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时,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