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务公开是坚持和完善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有效途径,全面规范校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切实保障教职员工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了学校发展和稳定。我校对此已有深刻认识,已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门和教委的要求积极推行校务公开,做了大量工作。主要完成工作如下:
一、健全组织机构
1.加强领导。成立校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校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
2.加强监督。由工会牵头组织成立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审查校务公开各项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形式是否科学,公开程序是否规范,并及时向校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监督情况;收集整理群众的意见和举报,向教代会反馈。
二、求真务实,充分发挥校务公开职能
校级财务各项收支、使用等情况;关系到学校改革和重大决策及执行情况等重大问题;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事项和师生关注的热点问题;关系到学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等。
1.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要规划及实施方案、重大问题的决策;
2.教师干部聘用、职称评定、晋级晋职、评先评优事宜;
3.学校事业费预决算、财务收支情况;
4.大宗物资采购事宜和学校基建招投标、大型维修项目情况;
5.教育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
6.领导班子、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7.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学籍管理、奖学金、困难生减免学杂费等有关事宜;
8.涉及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奖惩、分配方案和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待遇的事项;
三、结合实际,多渠道
推行校务公开
一般的校务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 以及群众关心的事项要及时公开:
1.会议公开:通过中层干部会议、党员大会、教职工大会、各类座谈会等会议及时公布;
2.文件公开:以公布、公告、公示、通告等形式公开;
3.宣传阵地公开
(1)在宣传栏、布告栏、黑板报上定期或不定期地张贴通知、通告、公示、情况通报等;
(2)通过校报、广播等形式公开;
4.校领导接待日公开
定期由校领导、行政人员轮值,听取师生的意见和建议,通报学校工作情况与决策。
四、严格公开程序
公开的内容要规范、有序、到位。公开的项目、范围、形式由教代会提出,公开的内容由职能部门和涉及的个人提供,由办公室、政工处审核,由校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所有公开的内容,都要严格要求要有时效性,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临时性工作及时公开。对重大或复杂的问题,应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再进一步修改完善,必要的可再次予以公开。
五、存在的不足及今后努力方向
近年来,虽然学校民主管理,校务公开工作获得显著成绩,但也存在许多不足。如:校务公开的科学化、规范化、与上级文件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动开展校务公开工作调研活动和撰写实践性、创造性、有特色的调研文章不够;激发群众对校务公开的反馈书面意见不多。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改进、探索新的思路和方法,使校务公开工作产生更大的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