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法院:
你院《关于迁扩建审判办公楼的请示》收悉。经区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将《重庆市北碚组团A标准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91-1/02号地块中的12亩土地划拨给你院,用于修建18000平方米的审判办公用房。
此复。
二○○八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