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火锅店员工考勤制度
1、工作人员上班时必须签到或打卡、严禁代签或带打。
2、穿好工作服后应向领班、组长或厨师长报到。
3、根据工作需要,需要加班的员工留下。不需要加班的员工应按时离开。
4、上班时应坚守工作岗位,不脱岗、不串岗;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5、因病需请假的需提前一天向人事经理办理准假手续,并出具医院开出的诊断证明,经人事经理同意后方可休假;因突发病不能请假的,应及时转告人事经理。事后出具医院开具的有效证明,因不能提供相关手续或手续不符合规定者,按旷工或早退处理,请假应当填写请假条。
6、需请事假的必须提前一日办理事假手续,经人事经理批准方有效,未经批准不得无故缺席或擅自离岗。
7、根据本企业工作需要,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经领导同意可按加班或销假处理。
8、婚假、产假、丧假按企业的有关规定办理。
9、本制度适用于火锅店一切工作人员。所有员工违反规定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二、火锅店员工着装制度
1、上班期间需穿岗位工作服;服装要干净、整洁、工作时间不得敞胸露怀,穿便服和奇装异服。
2、上班期间需穿工作鞋,不得穿拖鞋、水鞋、凉鞋。
3、工作服应保持干净整洁,不得用其它饰物代替纽扣。
4、工作服只能在工作区域或相关地点穿戴。不得进入工作区域以外的地点,禁止着工装进入前厅。
5、按规定围腰系带操作,不得拖曳。
三、火锅店员工奖惩制度
根据火锅店规定,结合火锅店具体情况,对火锅店各岗位工作符合奖励条件者进行内部奖励。奖励采取精神和物质相结合的办法,与员工的自身荣誉利益直接挂钩。奖励方式为授与荣誉与颁发奖状和奖金。惩处方式为降职、降级、停职、停岗和扣发工资,奖金、直到除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奖励:
1、参加国家、省、市等举办的烹饪大赛或美食节,取得优秀成绩者。
2、忠于职守、全年出满勤;工作表现突出,受到宾客多次表扬者。
3、对厨房生产和火锅店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产生较大效益者。
4、在火锅店日常经营中及时消除较大隐患者。
5、受到顾客书面表扬。
6、节约用料综合利用成绩突出者。
7、卫生工作一贯表现突出;为大家所公证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