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公司职代会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确保各类文件材料的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一、归档范围
1.公司工会职代会、工会换届、办公会等会议的文件材料;
(1)通知、名单、议程、报告、领导人讲话、大会发言、提案、选举结果、讨论通过的文件、决议、纪要、公报、主席团会议记录、简报及重要的照片、音像等文件材料;
(2)贺信、贺电、讨论没有通过的文件材料;
2.上级工委颁发的文件材料;
3.典型材料、代表发言、简报、会议记录;
4.原始记录;
5.公司工会的请示与上级工委的批复;
6.公司工会工作的总结、报告;
7.公司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文件材料;
8.处理员工来信来访的文件材料;
9.上级工委与公司工会签署的目标考核责任书;
10.工会管理规章制度、实施计划、调研、报告、总结;
二、归档时间
1.文书档案每季度整理一次。
2.每年的2月底前,由工会专责整理后,移交公司档案室。
3.实物档案根据实际情况自收到实物之日起1个月内移交公司档案室。
三、归档要求
1.归档文件材料应完整、准确、系统,手续完备。
2.各种公文归档时,底稿应签发齐全,必须有相关公司领导签字、文件编号及用印。
3.归档的各种公文、统计年报等底稿及领导审改、阅批、签发,应一律使用碳塑墨水或蓝黑墨水的钢笔、黑色签字笔书写。禁止使用铅笔、圆珠笔、红墨水和纯蓝墨水笔。
4.归档的文件材料应字迹清晰、耐久,纸质应符合档案保存要求。
5.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应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件与原件等合并一件装订。
6.归档文件材料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应依序排列在一起,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其他文件材料依其形成规律或特点,按有关规定排列。
7.归档的材料必须按规定的格式逐件填写文件归档目录,所有目录需录入计算机,整理完毕后将纸质目录及电子目录一同移交公司档案室。
8.有关归档文件材料的情况说明,应逐项填写在备考表内,若无情况可说明,也应将归档人、审核人的姓名和时间填上,以示负责。备考表应放置盒内尾页。
9.归档文件材料要去掉金属物,对破损的文件材料应托裱,书写材料不符合要求或字迹已扩散的应复制并与原件一并归档。归档材料应使用不锈钢钉装订或三孔一线的方法装订。
10.荣誉档案、音像档案按照荣誉档案、音像档案归档要求执行。
11.归档文件移交时,必须将对应的电子文件一同移交。
12.归档时拟定移交清册,一式两份,分别在清册上签字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