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市财政局:
为丰富和活跃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营造欢乐、祥和、喜庆的节目氛围,市委宣传部决定在春节、元宵期间举办灯会(灯展)活动。根据市委宣传部《市区春节、元宵期间灯会(灯展)活动方案》,由我局组织承办城市广场观灯会、猜灯谜活动。整个城市广场观灯会、猜灯谜活动共需经费40万元,具体预算如下:
1、门楼制作(安装)经费:10万元;
2、落地灯制作(安装)经费:1.5万元/盏,共18万元;
3、四周小灯笼及串灯采购经费:20元/盏,共2万元;
4、挂灯架子搭建(包括购买电线、插座,悬挂灯笼等)经费:3万元;
5、灯谜及板面制作经费:1万元;
6、灯谜奖品:0.6万元;
7、舞台搭建经费:1万元;
8、舞台灯光、音响、背景、装饰等经费:1.4万元;
9、演出补助经费(三场):2万元;
10、不可预见经费:1万元。
特此请示,望批准为盼。
附:市区春节、元霄期间灯会(灯展)活动方案。
xx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x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