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教育局:
你局《关于来宾市旭日职业技术学校筹设备案工作的请示》(来教报〔20xx〕85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局批准筹建的来宾市旭日职业技术学校予以备案。校名暂定为“来宾市旭日职业技术学校(筹)”,自你局批准筹建之日起,筹建期为2年,筹建地址位于来宾市兴宾区凤凰工业园区八一街道人民路6号,筹建专业为数控技术应用、模具制造技术和焊接技术应用。
二、请你局依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详见桂教〔20xx〕15号,以下简称《设置标准》)有关规定,加强对广西来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筹建学校工作的指导,确保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落实学校办学用地和校舍,配备好师资队伍、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完善《学校章程》以及实施性教学计划等教学文件,建立健全学校内部组织管理机构。
三、来宾市旭日职业技术学校(筹)如在筹建期内达到《设置标准》要求,由学校筹建单位广西来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按规定程序,向你局申请正式设立来宾市旭日职业技术学校,经你局批准和我厅同意设置备案后,该校方可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新生。四、筹建期满,未取得我厅同意设置备案,来宾市旭日职业技术学校(筹)筹建资格自动取消。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