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
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本合同的依据为华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科教城所签的合同,大合同中的条款适用本合同。
发包方因施工需要将野丁小区14#楼的水电、消防安装工程承包给承包方施工,为了使本工程保证质量、保证工期、保证安全,经双方协商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及面积:野丁小区14#楼水电、消防安装, 1.1万平米
2、承包内容:本楼水电、消防安装工程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质量等级:合格
二、合同价
工程总造价 金额(大写): 约壹仟叁佰肆拾万元、
水电、消防总造价 金额(大写): 约壹佰陆拾万元、 本工程的付款依据为以上合同价为基准。
三、发包方工作责职
1、依据上级有关部门规定,对承包方在施工技术质量安全等工作中 行监督与指导。
2、按合同规定及建设单位付款给甲方比例按时付给承包方工程款。
四、承包方工作责职
1、在发包方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全权负责本工程水电的安装。
2、工程质量:承包方对工程质量管理实行全面负责制,自觉接受各职能部门的检查监督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达标,确保工程的质量等级。
3、工程安全:在施工过程中执行上级的有关规定,认真管理好施工人员,确保不造成任何事故,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因自己违章造成的事故均由承包方自己负责,与发包方无涉,若因非承包人的原因给承包人人员造成伤害则由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
五、结账方式:
由承包方与大甲方结账按图纸工程量+变更由审计部门审计核定和公司均摊的下浮为8、98%时的总价减去甲控材部分后的金额扣除地方税金、材料票税金和公司上交后的总额乙方上交给发包方8%的管理费,甲控材部分则上交甲控材金额3%的`管理费,在投标和施工时发生的必须要摊派的费用则由发包方提供票据或有力证明按工程总价和安装总价的比例摊派,发包方除此以外概不收取承包方任何费用,若工程以8、98%为基准多下浮一个点发包方的管理费则少收一个点。
六、付款方式:
按大合同建设单位付给甲方的工程款同等比例同等进度付款,没按进度付款的,在穿线前必须补上,若因此而影响工程进度则与乙方无关。
有其他事由和争议均协商解决或提请有权部门协调解决。
此协议共两页一式两份,发包、承包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具法律效应。任何一方违约或解除合同都得负法律责任。
发包方:
承包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