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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工贸易合同 篇15

2024-07-16 来源:意榕旅游网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北京市( )路( )号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皮革进料加工,皮革制品出口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皮革进料加工,皮革制品出口至香港业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

  二、合同标的:

  产品名称:

  数量:

  合同金额:

  拟出运日期:

  出运港:

  到货港:

  外方付款结算方式: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甲方职责:

  1、负责与外商签订所有出口合同,并对合同的全部内容负责;

  2、负责安排生产、出运、交货;

  3、负责向乙方提供工厂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纳税缴款书及运费等正式发票;

  4、承担业务的全部费用及风险,保证按合同条款(合同标的)的全部内容执行,并向乙方支付出口代理手续费(乙方收汇)。

  (二)乙方职责:

  1、负责按甲方提供的合同内容对外签订出口合同;

  2、提供出口货物商检、报关、出运和结汇等工作所需的单据;

  3、负责出口结汇;

  4、结汇后一周内,将货款转付甲方帐户。

  四、违约责任:

  如因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规定的责任而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五、甲方出具的担保函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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