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2024采购年度工作总结 篇32

2024-07-16 来源:意榕旅游网

  20xx年,政府采购工作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以及联动科室协助下,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依据向党组年初制订的工作目标,围绕财政中心工作,不断规范政府采购管理体系、运行机制和监督体系,创新工作方法,稳步推进,积极探索,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一年来实现政府采购计划预算金额为17119.3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5977.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与市场均价相比节约资金1637.8万元,节约率10.3%,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支付率达83%,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制度建设先行

  针对我市协议(定点)供应商管理中存在机制不活等问题为进一步规范行为、服务、诚信等方面,制订了《XX市政府采购定点供应商准入及考核管理暂行办法》【武财发[20xx]92号】,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和现行政府采购协议(定点)供应商管理,规范性的便于操作的文件,从而进一步规范协议(定点)供应商行为。按照市委政府、市纪委监察局有关公务用车存在的不规范性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公务用车管理结合全市“十大问题整治”公车治理工作,出台了《XX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武纪发[20xx]8号】,使全市公务用车管理有章可循。

  二、加强部门协作,细化采购预算编制。

  只有控制住了项目和资金,财政的监管职能才可以更好的发挥。一年来,我们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为编制20xx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制定了20xx年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并以政府文件形式下发到镇(处)和市直87个一级预算单位;并设计了20xx年的政府采购预算计划表,要求各预算单位对照20xx年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具体内容,根据本单位工作需要和财力可能,在进行认真细致地调查研究基础上,本着“保证需要,考虑可能,励行节约”的原则,实事求是、完整、准确、及时地编报本单位20xx年政府采购预算计划。目前已有72个预算单位编制完成并报送采购科。通过汇总20xx年度政府采购预算计划17119.3万元。对于中央专项、省专项、预算列支或追加的资金,及时由采购单位和专项资金管理单位向财政政府采购管理机构进行调整或补充报送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全年,共编制政府采购预算78家,应编100%,政府采购计划上报下达率100%。

  三、夯实基础工作,实现政府采购“扩范围、上规模”

  20xx年,我们积极采取措施,使政府采购氛围和规模不断扩大。全年采购规模已达到15977.5万元,比20xx年增长2220.9万元,增长率为16%。采购项目已全面覆盖了货物、服务、工程。在继续做好通用类项目采购的同时,逐步将项目预算、工程设计、跟踪审计等特殊项目逐步纳入了政府采购范围,增面扩量效果明显。

  一是按照省政府办公厅、XX市政府办公室年度政府采购目录要求,结合实际科学制定20xx年度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在保持采购目录与以前年度基本稳定的前提下,对部分项目进行了适当调整,减少并降低了部分采购项目的“门槛”为扩大采购范围和规模的奠定了政策基础。

  二是充分明晰政府采购的组织形式。根据政府采购法律规定,并充分考虑我市政府采购发展状况,将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有机结合,明确了各自的实施范围,调动了采购单位实施政府采购的积极性。

  三是有效发挥多元化、多层次的政府采购执行体系的作用。在充分发挥部门集中采购的关键性作用的同时,根据法律规定和上级要求,并遵循市场经济大发展规律,积极稳妥地引导、规范已认定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促使其相互借鉴,发挥优势,提高效率改善服务,为范围和规模的扩大注入新的活力。

  四、注重关键环节,着力监管机制。

  (一)把握采购的执行环节,做到公开、透明、规范。

  执行就是对政府采购行为的落实,其行为规范必须程序化,缺一不可也是政府采购工作最为核心的环节。

  第一,信息发布公开化:信息发布是政府采购“三公”必备条件之首,只有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相关采购信息,才能使政府采购高度透明。我们坚持对相关信息、程序、文书、定标原则、评标过程和中标结果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市政府的网站政府采购专栏及XX市公共资源中心招投标网上及时地公开,使全社会和所有潜在投标人知晓政府采购,参与政府采购,监督政府采购。。

  第二,结合实际,依法核定采购方式采购方式合理化;按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针对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等的适用类别,核定科学合理合情的采购方式,确保采购方式规范化。

  第三,全程联动监督常态化;所有的采购执行,我们都邀请市纪委监察局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一道全程跟踪监督,在评标和定标完成后,作为一个固定程序,要听取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的意见,特别是对是否存在倾向特定投标人的问题,要有专题意见,重大特殊项目必要时聘请公证部门予以公证。

  ( 二 )政府采购的监管不仅要贯穿于采购活动的本身,更要延伸到采购活动的全过程。近年来,我们在履行职责监管的同时,按照"对采购人的监管不越位,对集中采购代理机构监管不错位,对协议供应商的监管不缺位"的原则,把监管做细做到位。

  针对我市政府采购协议(定点)供应商,自20xx年以来一贯制,未进行公开招标重新确定存在机制不活、服务不到位、价格偏高等问题,在客观条件有限的情况下,认真组织一次两个回合的监督检查活动,依据《XX市政府采购协议(定点)供应商准入及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对全市现有八大类28家定点供应商进行一次全面的开卷和闭卷式检查,检查达100%,总数平均分为96.5分,高低得分相差10分。较为真实的查出了存在的问题,针对不同情况及促使存在问题得到了有效的整改。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五、扎实规范推进公务车管理

  1、按照市纪委工作安排,全市“十大”整治工作中公车治理工作,我们作为成员单位,根据《湖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鄂办文[20xx]109号)和《XX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细则》(黄办文[20xx]36号)和《XX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武办文[20xx]49号)文件精神,组织专门人员新建立完善明细台账;针对一直以来我市公务用车管理没有一个部门和单位清楚全市公务用车底数,为彻底摸清全市公务用车情况,我们投入大量的精力,认真核查每一个部门、单位的每一辆公务用车,按单位实行一车一表的形式,详细录入车辆车型、购置时间、排气量、购置价格等详细数据及车辆外形图片,分别以纸质表格和电子档案两种形式建立,所有单位法人代表签字、盖章予以确认。到目前为止,全市100家行政事业单位(含双管垂直管理单位)各类公务用车合计544辆,其中轿车374辆,越野车34辆,商务车136辆;三类车型中包含31辆救护车,专业特种车7辆,执法执勤车154辆。

  20xx年元月至十月份以来,因工作需要全市累计新购和更新公务用车42辆(其中更新32辆,新购10辆),全部车辆执行和审批是一致,没有一辆超标情况发生。

  2、积极配合XX市公务用车管理部门关于全市公务用车超标车辆及越野车的清理登记工作的通知,完成了XX市公务用车超标车辆及越野车的清理工作,针对上级以前年度调配、下拨等形式的各类车辆,存在排量超标问题,结合全市十大整治公务用车清理工作,及时对上级调配(如:农机监理站、广电局等)九个单位13辆公务用车及时进行了封存,并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对超标的12辆公务用车进行了封车。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