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市教委关于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指导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加强学生饮水卫生,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意识,预防饮用水突发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饮用水突发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组织机构
组 长:蒋云山(校长) 副组长:佟学双(副校长)
组 员:张立存(德育主任)、李召付(总务主任)、各班主任
二、事故防范制度
1、成立预防及应急处理小组,明确分工,实行组长负责制。副组长每学期应至少召开一次组员会议,安排落实各项工作。在学期中要定期检查监督各部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教育处)
2、重视宣传教育
(1)应普及卫生知识,利用黑板报、广播、墙报等各种形式做好饮水卫生的宣传,正确认识,做好防范。(校刊组)
(2)组织机构内的各组员应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根据学校饮用水的卫生要求,依法对饮用水进行卫生监督。(办公室)
3、卫生室落实监控制度
(1)督促有关人员持证上岗,同时要加强饮水从业人员的管理,做到每年一次体检。(责任水管员:李铁)
(2)严格消毒制度,定期对饮用水的水源、水罐、水管、藏水间、饮水机等严格消毒。(总务处)
(3)班主任每天要认真做好学生的晨检工作,发现学生身体不适或异常及时报告学校饮用水领导小组,并与家长取得联系。如发现发热病人及时隔离,并与班主任、家长联系送医院就诊。(年级组)
三、事故应急处理方案
一旦发生生活饮用水污染造成师生中毒故立即启动学校饮用水突事件应急机制,学校和相关部门应做好以下应急处理工作:
1.即刻向当地政府报告,通知当地和邻近的医疗单位,在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必要的救护工作。同时立即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执法监督所和教育局相关股室报告饮用水染被污染情况、学生中毒情况、中毒发生时间、中毒主要症状、中毒的学生人数等。
2.通知有关供水企业或自备管理相关人员,迅速采取控制措施和临时供水措施,并通过多种媒体向居民通告,在污染事故未消除前,不得擅自饮用被污染的水。
3.当水质污染严重,学校调整水处理工艺后仍不能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要求时,如系化学性污染,供水区范围内没有发现《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人群身体不适等异常现象,应及时向学生通告,不能饮用已被污染的.水,只可用于冲洗卫生间、浇花等;如系致病性微生物污染,应立即暂停供水,同时,采取应急供水措施,运送安全卫生的生活饮用水。
4.当生活饮用水受到强毒物质(如氰化物)污染时,应立即停止供水,不得饮用。另找水源,保证师生饮水需求。同时,采取措施,尽快使水源水质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的要求。
5.积极协助卫生部门做好调查工作及各项后勤保障工作。
四、其他
1、发生事故后,当事人或责任水管员应及时向学校领导小组汇报,不得迟报、瞒报。
2、对未能尽责而发生饮用水事故的有关人员,学校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