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方: 麻城市第五中学 (签章)
法人代表: 周尧冠
地 址: 湖北省麻城市黄土岗镇
乙 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住 址 :
联系方式:
毕业学校:专 业学历学位
甲方为麻城市教育局直属的公办的普通高级中学,经过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愿意聘用乙方为其临时代课教师。聘期自200年月日至
年月日。在聘期间,双方遵守如下协议:
1、受聘教师应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接受学校管理。
2、对于借聘教师能够胜任工作,完成工作任务的,实行月薪制,工资隔月发放,基本工资:
本科学历670元/月,专科学历600元/月,另外,健康保险,劳动保险,卫生津贴等所有相 关社会保险(无论本科还是专科)共计370
元/月,与工资一同发放。
班主任津贴每月200元左右,课时工资300元左右另计。其中班主任津贴和课时工资根据管理效果和工作总量等数据发放。
3、学校实行月假制度,寒暑假学校只给予300元/月的生活费,若参与工作另计。福利待遇与在编教师同等对待。
4、若工作严重失职或不能胜任,学校可予提前辞退。
5、受聘教师签订协议时,必须预交800—1000元履约金,在我校工作一个月以后凭收费收据退还。同时,查验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
格证、普通话合格证、英语考试等级证等,并且留存其复印件;若提出辞职,必须提前3个月交出书面申请,否则扣发两个月工资。
6.此合同一式两份,受聘教师与学校双方各执一份。
学校负责人签字: 受聘教师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