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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社会实践计划书 篇10

2024-07-16 来源:意榕旅游网

  为充分开发大学生资源,帮助大学生在实践锻炼中增长才干、积累工作经验,便于今后更好的适应社会、融入社会,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走进醉美提升自我价值

  二、活动内容

  时间:20xx年7月17日—20xx年8月16日

  地点:xx县党性教育基地、炎帝陵管理局、神农谷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xx县红军标语博物馆等单位。

  三、招募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大学生,不限专业和性别,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优先。

  四、招募条件

  1、政治思想积极、组织纪律观念强,道德良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高,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能严格遵守社会实践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管理,严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注重自身形象,着装大方得体,讲文明,懂礼貌,积极展示当代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注意人身、交通、等事项。

  3、学生本人自愿,家长同意。

  五、招募流程

  1、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xx年7月13日,通过网上报名方式参与。登录xx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下载《20xx年xx县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报名表》,如实填写完整后发送至邮箱,报到时上交纸质档。

  2、录用:20xx年7月15日前,xx县委人才办将从报名人员中甄选若干名录用,并电话通知录用人员报到时间和地点。未被录用者,不再另行通知。

  3、实践:录用人员于20xx年7月17日持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2寸照片2张到xx县委人才办(湖南省株洲市xx县委组织部干部二科)办理社会实践手续。

  4、xx县委人才办联系电话:

  六、政策保障

  1、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实践单位统一为录用人员购买保险,工作期间提供每人1000元的生活补贴。

  2、实践单位为录用人员安排合适的实践岗位,提供适当的工作条件。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结束后为每位录用人员提供《20xx年xx县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鉴定表》。

  七、实践要求

  1、录用人员必须服从管理,认真完成工作的任务。如需请假,须书面提出申请,注明事由、起止时间,3天以内的(含3天),由实践所在单位批准;超过3天的,须由xx县委人才办批准后方可离开。事假期满,须按时返回销假。请假期间安全责任自负。

  2、录用人员社会实践结束时须填写《20xx年xx县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鉴定表》,由所在实践单位盖章后报xx县委人才办备案。实践单位根据《20xx年xx县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鉴定表》,对实践合格大学生发放生活补贴,实践时间未满15天的,不发放生活补贴;15天以上,不足一个月的,发放半个月生活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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