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茶陵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抓实抓细学校安全工作,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生命和健康安全,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进行安全大检查。
一、检查范围:
各中小学、民办教育机构、幼儿园(乡镇幼儿园由中心小学组织检查)。
二、检查时间:
9月26日至10月16日,具体行程安排为:
日期
分组
检查单位
10月9日
第一组
下东、枣市、界首、平水、虎踞
第二组
舲舫、桃坑、湖口、浣溪、马江
10月10日
第一组
严塘、尧水、洣江
第二组
潞水、腰陂、思聪
10月13—15日
第一组
城区民办教育机构/幼儿园
第二组
10月16日
第一组
火田、八团、一中、二中、星星
第二组
高陇、秩堂、云阳、城西、解放
三、检查人员:
教育、消防、交警、卫生、质监等部门相关人员。
四、检查内容:
(一)食品卫生安全
1、1学校食堂、小商店是否有有效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证、上岗证,环境是否卫生。
2、食堂是否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并张贴上墙。
3、大宗食品采购是否索票索证,查采购台帐,操作人员自身卫生是否规范,是否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4、是否定期组织食堂人员进行安全意识、业务培训。
5、食堂周边环境是否卫生整洁。
6、查校园商店是否出售易燃易爆、管制刀具、仿真手—枪、伪劣变质食品等。
(二)消防安全
查消防器材是否按规定配备,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查学校的电路是否符合安全用电规定,查严禁在宿舍使用明火的规定是否得到落实等。
(三)危化品安全
查危险化学品是否放置专门的地窖、配备双锁、由双人保管,查危险化学品的使用是否实行严格的管理,使用手续是否完备等。
(四)器材安全
学校对体育器材是否进行及时检修,特别是对单杠、双杠、组合器材、幼儿园大型玩具等易出事故的各个零部件是否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是否立即修复,无法修复的是否及时拆除,消除隐患。
(五)交通安全
是否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学校有无未经批准的车辆接送学生,与乘车家长是否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等。
(六)锅炉使用安全
1、三证是否齐全,即使用合格证、司炉工操作证、年检证。
2、是否使用无牌无证锅炉或一次性开水炉作为锅炉使用。
(七)校舍安全
是否制定了校舍管理办法,明确专人负责,是否定期组织检查,并对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八)校园治安安全
1、门卫。有无专职门卫,是否实行24小时值班,来客来访是否进行登记等。
2、防范各类作案。学校是否按规定做好人防、物防、技防工作。查学校有无值班巡逻制度,重点部位是否安装防盗门窗,有无监控报警装置,有无学生擅自携带管制刀具、仿真手—枪进校园。
3、校园周边环境。校门前有无流动摊点,有无流氓滋扰,有无强行向学生推销商品和非法传销等现象。
(九)环境卫生
1、学校操场无杂草,平整。
2、无卫生死角,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现象,墙壁无脚樱。
3、教室、学生宿舍干净、整洁,摆放整齐。
4、厕所冲洗干净,无蜘蛛网丝。
五、检查方式
主要采取听汇报、看资料、访现尝问询等。
六、检查要求
1、检查组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责成学校迅速整改,并做好记录,重大事故隐患发放整改通知书。
2、实行检查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谁检查、谁负责,有问题查而不报,查而不提整改要求,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实行责任倒查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