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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合同 篇1

2024-07-16 来源:意榕旅游网

  甲方:市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住所地:

  乙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市路

  甲乙双方此前共同参与了合作开发市街以北地块的项目,并参与签订了相关的合同文本。为保障乙方的权利,双方经过协商,达成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在本合同签订 当日向乙方交付万元人民币的保证 金,用以保证乙方在上述合作项目过程中对合作项目的借款 利息和收益的收取没有任何法律风险、在上述合作过程中不会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否则,一旦出现乙方因此而承担民事、行政等法律责任的,甲方同意乙方以上述保证金先行处理。如出现保证金不足时,则甲方继续愿意承担乙方对外承担的责任。

  二、保证金的留置期限为年,期间 ,对最终因乙方没有风险而应当返还甲方的部分(下称余下保证金),由乙方按照的利率支付给甲方利息;

  三、余下保证金的归还期限为:

  四、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不成时,交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裁判;

  五、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二份,每方各执一份。

  甲方: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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