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卫生厅《黑龙江省黑龙江省创建“平安医院”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平安医院”建设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及市卫生局指示,现将我院开展开展“平安医院”建设宣传月活动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按照各部委的要求,我院迅速出台《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实施方案》,从严格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入手,切实做到“三落实”:一是落实领导责任。实行“一把手”负总责,把工作重点放在关键问题和关键环节上;班子成员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狠抓具体措施全面落实,促进创建工作扎实推进。二是落实组织机构。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党委书记和分管院长为副组长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平安医院”创建工作;联合辖区派出所建立活动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院创建日常工作。三是落实职责,加强联动。领导小组对创建工作情况进行随时督查,及时掌握情况,妥善解决创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创建工作健康顺利开展;与各部门签订责任书,把该项工作纳入领导和干部职工的岗位目标责任制,要求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创建合力;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确保创建措施到位、任务落实、责任到人。
二、狠抓工作重点
强化医疗质量安全管理
1、以《医疗核心制度》为核心,全面落实各项核心制度和安全措施。医务科在原有医疗核心制度基础上修订和完善了《医疗文书质量管理与考核办法》、《医患沟通制度(补充指导意见)》、《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思想汇报专题《医技科室管理评分办法》、《职业健康检查实施细则》等;专门设立院长为主任委员的医疗安全委员会,定期召开医疗安全例会,突出关键人员、关键时间和关键岗位等安全薄弱环节的关键点控制,分析问题,提出整改,落实责任;每年上、下半年开
展全院性医疗安全教育,提高医务人员安全医疗意识;完善护理部安全总细则,按月进行安全盘查,对存在的风险尽早采取积极防范措施。
2、坚持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及时的原则,建立健全信访、医疗投诉、纠纷处置等工作机制。一是畅通投诉渠道,设立并公示24小时投诉受理专线,成立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制定投诉处理制度和流程,对信访和群众来访、来电实行限期办理,做到有访必复,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二是完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出台安全医疗警讯事件报告制度、医疗争议处理流程、医疗争议处理办法,对每一起争议均即时登记,并尽快给予初步答复,对医疗争议责任人于结案当月进行处理。力争使医疗争议消灭于萌芽之中,争议发生后纳入规范处理轨道,妥善处置,避免矛盾激化;三是坚持定期督查,除了开展医疗文书质量、三基三严考核等专项检查外,还建立院领导月查房制,将院长查房、业务院长查房、行风查房、院感查房等结果纳入月度和年度相结合的考核,将安全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努力实现一般矛盾纠纷不上交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