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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养区强拆是否合法

2024-07-16 来源:意榕旅游网

禁养区尚未违反城乡规划建设的养殖场拆迁有补偿包括养殖厂房价值的补偿、养殖人员与养殖动物临时安置的补偿、停产停业的补偿以及各类牲畜设备搬迁费用的补偿违反城乡规划建设以及非法丛事养殖活动的养殖场拆迁一般没有补偿。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承租人能否对强拆行为提起诉讼?

一、房屋承租人能否对强拆行为提起诉讼1、房屋承租人能对强拆行为提起诉讼。房屋承租人对征收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财产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行政诉讼。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二、房屋遭到违法强拆能否追责吗房屋遭到违法强拆是可以追究责任的。应当知道国家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财产权之日起两年内申请国家赔偿对于行政赔偿可以在法院判决确认其行政行为违法后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要求由赔偿义务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行政强拆与司法强拆有什么不同

行政强拆为行政机关对于不履行拆除义务的当事人的建筑进行强制拆除程序的行为;而司法强拆则是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的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的行为。当事人对于行政强拆行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对于司法强拆不服的仅可以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想我的养殖场修建在划分的禁养区可是禁

禁养区尚未违反城乡规划建设的养殖场拆迁有补偿包括养殖厂房价值的补偿、养殖人员与养殖动物临时安置的补偿、停产停业的补偿以及各类牲畜设备搬迁费用的补偿违反城乡规划建设以及非法丛事养殖活动的养殖场拆迁一般没有补偿。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强拆怎样维权?

拆迁的补偿问题可以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可以去上级拆迁主管部门要求裁决对裁决不满的可以在收到裁决的15日内去法院起诉。在拆迁之初被拆迁人一定要关注和搜集拆迁人和政府部门颁发的文件;补偿谈判的过程中必要时需录音留作证据。

养殖场遇到强拆该如何办

拨打110报警。 该内容由 柴云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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