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增强职工安全意思,提高现场应急处置能力,消除和减少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计划。
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避险培训机制,及时、有序、高效、妥善的处置安全生产突发事件,使职工掌握应急避险知识,最大限度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我矿安全稳定。
2、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以及本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演习计划》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培训计划。
3、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职工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预防减少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统一领导。在矿领导班子统一领导下,由安全科组织实施,利用每月下午1-2小时时间集中全员进行培训。
(3)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装备,充分发挥领导、专兼职教师的作用,做好事故应急知识培训工作。
4、培训领导机构成员
矿领导应急避险知识培训领导小组
组长:苏华副组长:贺小峰
成员:商付全、黄敬涛、李继斌、郭贵情、张玉帅、及各工区、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安全科,办公室主任由邓业文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学习的监督落实。
5、培训职责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矿井应急避险活动全程组织领导,审批决定矿井事故应急避险培训的重大事项。
(1)矿领导全面协调培训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2)安全科为培训的责任科室,与培训有关的所有机构、组织事宜统一受矿委会领导。矿委会对培训组织负总责。
(3)安全科执行培训的具体事宜。培训领导成员协调全矿的培训工作。安全科轮流对全矿职工进行岗位应知应会、自救互救、安全防护等应急避险安全教育,以增强灾难发生时职工的逃生几率。此外,应急演练的参战单位要加强防灾减灾的宣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每周都要组织全体员工学习相关的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知识、本岗位职责,提高应急救援的能力。
(4)安全科根据矿领导要求组织编制各类专业应急人员、企业员工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同时,对应急培训工作进行总结,内容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师资、培训人员、培训效果、培训考核记录等。
(5)各科室队组是应急避险培训学习的主体,科队长为第一负责人,负责总体组适合指挥协调,确保培训内容和培训覆盖面的实施落实。
(6)培训中心工作人员、培训专兼职教师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忠于职守,爱岗敬业,认真准备,认真备课,认真完成培训任务。
(7)矿井应急救援领导、科室、区队主要负责人作为兼职教师要对矿党委负责,做好培训授课工作。
(8)各单位在矿井培训的基础上,鼓励职工广泛开展对安全事故的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教育,利用周一安全活动日,业务理论学习日,安全学习“三个一”活动形式,组织本单位职工进行集中培训,各科室、区队、班组负责人负责,分科室、区队、班组排定课程表,单位负责人要亲自授课,对职工进行集中强化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应急应变能力,提高救援人员应急处置能力。
6、奖励和责任
对在应急知识培训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在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要依据培训工作规给予负责人行政处分。
7、监督检查
矿办公室和安全科会同各专业技术人员对本培训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各种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