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赛目的:为了丰富同学的第二课堂生活,提高我系学生对足球的热情和运动水平,体会足球的真正魅力,促进我系足球运动事业的发展,为明年的足球赛及以后的大运会足球赛打好足球基础。
比赛时间:十一月份底
比赛地点:
仲裁委会员:体育系学生会主席团
裁 判 长:体育系足球老师
裁 判 组:体育系学生会实践部足球组
后勤人员:学生会体育部和实践部所有成员
准备工作:(1)赛前组织各班班长和体育委员讨论足球赛各条规章制度;
(2)准备场地和各种器材(包括场地设备、器材和裁判用具)。
参赛经费:各队所需一切费用自理。
比赛注意事项
一、时间规定
1、比赛时间全场9分钟,上下半场各45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5分钟,比赛末补时,具体由记录台提示。
2、各队队长应在规定的比赛开始前15分钟到记录台签到并填写登记表,如8:开始比赛的,则双方队长应在7:45签到并填写登记表。
3、当比赛开始1分钟未上场的球队则被视为自动弃权,判对方3:获胜,如8:开始比赛的,则任何一方8:1仍未到场,则按上述规则处理,如双方均违反上述规定,则取消双方的比赛资格。
4、比赛过程中不设暂停申请。
二、装备规定
1、比赛双方不得佩戴危及双方的危险物品,比赛双方只能穿胶底帆布鞋,禁止穿任何皮质球鞋(硬钉球鞋),不符合上述规定者,将不允许上场。
2、每队尽可能统一比赛服装,如无统一服装,应统一颜色的深浅或同为深色或同为浅色,守门员服装应跟场上其他队员服装有明显区别。
3、各队队长需佩戴队长袖标。
三、队员人数
1、每队场上队员不多于11名,其中必须有1名守门员,如果任何一队少于7人,则比赛不能开始。
替补:每场比赛最多可以使用5名替补队员。队员换下后,不可重新上场,替补队员应在比赛成死球时,由记录台向裁判示意换人,然后从中线处进场,且必须先下后上,即:离场队员完全跨出边线后,替补队员才能上场,在比赛停止时,场上任场队员可以跟守门员互换位置,但必须要提前通知裁判员。
2、因队员罚下场或其他原因,(如迟到而人数不足7人等情况)将终止比赛,判对方3:获胜。
四、判罚细则
1、计胜方法
进球得分:球整体从球门柱间及横梁下越过球门线,而非攻方队员用手掷入、带入,故意用手或臂推入球门,均为攻方胜一球。
2、犯规和不正当行为
下列情况将被判罚犯规与不正当行为:
①踢或企业踢对方队员 ②绊摔或企图绊摔对方队员
③跳向对方队员 ④冲撞对方队员 ⑤打或企图打对方队员
⑥推对方队员 ⑦抢截对方队员所控制的球时,在触球前触到对方队员 ⑧拉扯对方队员 ⑨向对方队员吐唾沫 1故意手球
以上1种情况要在犯规发生地点,由犯规队的对方踢直接任意球,如在本方罚球区出现上述1种情况中的任何一种,应被判罚球点球。
以下犯规,判由对方踢间接任意球
①动作具有危险性 ②阻碍对方进攻 ③阻挡守门员从其手中发球
如果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出现下列情况中的任何一种,也判由对方踢间接任意球:
①在发出球之后未经其他队员触及,再次用手触及;
②用手触及同队队员故意踢给他的球;
③用手触及同队队员直接掷入的界外球;
④拖延时间。
纪律处罚
警告:①犯有非体育道德行为;
②用语言式行动对裁判员的规罚犯规后,队员鼓倒掌,提抗议及故意将球踢向远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