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 租 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 县/ 市 区 号门面租赁给乙方。甲方对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
二、甲租赁给乙方的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使用面积为 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为经营用,其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
三、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房间内有:供水设施及供配电等设备。上述设备的运行及维修费用,不包含在租金之内,乙方另行付费。
第二条 租赁期限
一、租赁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
(一)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房屋及设施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并负责年检及日常维护保养维修;凡遇到政府部门要求需对有关设施进行改造时,所有费用由甲方负责。
(二)甲方负责协调本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并为乙方办理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明及相关手续。
(三)甲方保证室内原有的电线、电缆满足乙方正常营业使用,并负责年检及日常维护保养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自设除外)。
(四)甲方在合同期内,甲方可根据同地段,同等级门面市场行情,合理上调年度租金,上调幅度为:不超过上一年度租金的15%——20%,(年度租金由12个月租金组成)
二、乙方
(一)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及办公。
(二)合同有效期内,对所租赁的房屋及设施拥有合法使用权。
(三)按合同内容交纳租金及其它费用。
(四)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法》并完全承担其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 续租
(一)合同到期后乙方具有优先续租权,但应在租期届满前半个月内向甲方提出,并签订新租赁合同。合同期内,乙方具有门面转让权,如甲方收回门面且不允许乙方转让则需补偿乙方装修是所花费的装修费用。
第八条 其它
(一)、甲方法定代表人变更,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变更后即成为本合同当然执行人,并承担本合同的内容之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合同生效、纠纷解决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诉请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四)、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