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周济明
乙方:周鱼柱
为进一步开发本寨土地资源,本着自愿、依法、有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同意位于长滩河边属于自己耕种的土地0.28亩互换使用,承包期为20xx年,承包期从20xx年12月10日至2033年12月10日止。
二、甲方在租用期间,如遇国家政府性土地征用,土地补偿归乙方所有,土地上的附着物补偿归甲方所有。
三、乙方有权在承包期满后收回甲方承包的土地,若甲方因生产需要延租的,可与乙方另行协商续签,在承包期内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干涉甲方的生产经营权。
四、本协议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周济明
乙方:
20xx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