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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团支部三会一课学习计划 篇9

2024-07-17 来源:意榕旅游网

  认真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对于加强支部建设,提高党的战斗力、健全党的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根据《党章》和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支部具体情况,制定如下“三会一课”活动计划。

  一、对象

  全市各行政村(村改居)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包括预备党员)。

  二、措施

  1、优化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按照党员就近就便过组织生活的原则,一般按区域划分党小组。各镇乡(街道)党(工)委要指导下属各村党组织在5月15日前调整或重新划分党小组,切实方便党员参加党小组活动。同时,建立农村党员服务制度,按照有利于党员发挥作用的原则将每名农村党员编入一支党员服务队(男党员70周岁以上、女党员65周岁以上、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党员可不参加)。各村党组织根据本村产业特点、农业特色,结合党员自身优势特长和队伍结构,在5月15日前合理设置若干个党员服务队,服务队队长一般由支部委员兼任,每季度开展活动不少于1次。

  2、明确“三会一课”要求。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由支部书记主持,全体党员参加;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由支部书记主持,全体支部委员参加;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由党小组长主持,小组全体党员参加;党课每季度1次,由支部委员会负责,全体党员、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支部每年初要制订党课教育计划,安排党课时间、内容等,并通过党务公开栏等形式进行通报。镇乡、街道党(工)委书记要带头上党课,每季度选择1个村党组织上党课;包村领导每年给所包村党组织上1次党课;驻村干部、村党支部书记每年分别给所在村党组织上1次以上党课。非党的包村领导和驻村干部由镇乡(街道)党(工)委安排其他党委委员和机关党员上党课。

  3、突出“三会一课”政治性。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任务,围绕党支部自身建设,围绕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作用,突出政治性、思想性,安排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事政治,学习党章、党史和党内规定,学习党的优良传统,学习传达上级指示精神,讨论决定支部重要事项和工作措施,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研究发展党员和党内评先评优工作等,切实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和政治觉悟。

  4、建立党员集中活动日制度。除“三会一课”外,每月10日固定为党员集中活动日,各村党组织要以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开展党员服务等活动。镇乡、街道党(工)委要建立党员集中活动日季度预告制,根据全年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重点,在每季度首月5日前制订下发当季度活动计划,做到活动有计划、有准备、有主题、有重点。各村党组织要进一步细化活动方案,至少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党员集中活动日的主题、时间、地点、内容等情况。

  5、提升“三会一课”实效。根据党员的特点和需求,在运用讲授辅导、交流讨论、现场观摩、远程教育等方式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党内组织生活载体、形式、手段的创新。探索开展体验式、开放式组织生活,积极推行创意组织生活,推广党员过“政治生日”和“微党课”、“微讲课”等做法,切实增强“三会一课”的吸引力和实效性。重视抓好流动党员的组织生活,流出地党组织要充分利用网络、手机短信、微信、qq等载体,灵活多样组织流动党员过好组织生活;要利用节假日外出党员返乡等有利时机,组织针对性的学习教育,及时“补课”。

  6、严肃“三会一课”纪律。把“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纳入星级管理的重要内容,把党员参加“三会一课”情况纳入党员日常量化管理的重要内容。严格执行请假制度(附党内组织生活考勤表),村党组织要严格对照《农村党员日常表现量化管理办法》进行加扣分,对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及时处置。同时,党组织不得借机搞吃请、外出旅游、不得发放任何形式的误工补贴和其他钱物。

  三、要求

  1、明确工作责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格党内组织生活情况,作为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实绩考查、村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责任清单的重要内容,党(工)委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群副书记要担起主抓责任,组织委员负责具体责任,村党组织书记要负起具体组织者的责任,认真组织实施。

  2、精心组织推动。各镇乡、街道党(工)委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基层党建研判分析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基层党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结合实际,制定方案,细化落实,以求真务实的作风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丰富党员集中活动日内容,杜绝形式主义。包村领导、驻村干部必须指导督促村党组织分解落实每月计划安排,详细记载组织生活开展情况。党员大会、支委会、党课、党员服务、党员集中活动等情况统一记录在市里下发的《党组织活动记录簿》中,镇乡(街道)统一制作《党小组活动记录簿》用于记录党小组会。

  3、强化考核督查。各镇乡、街道党(工)委要把包村领导、驻村干部上党课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把农村基层党组织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情况列入日常督查范围,每月组织开展检查,对落实不到位、执行敷衍了事的党组织要进行通报批评。市委组织部将不定期开展督查,对未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相关党组织和人员予以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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