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主题: 隽水大道营业厅扩建房屋租赁事宜
会议时间:x年 4月 18 日
会议地点: x公司5楼小会议室
主持人 :卢(乙方) 记录人: 付(乙方)
谈判双方人员:
出租方(甲方):
卢旺达,李明
承租方(乙方):
丁(x公司副总)
黎(x公司纪检组长)
卢(x公司渠道管理员)
谈判会议内容:
一、甲方陈述意见:甲方将xx县隽水镇隽水大道225号四个门档(210平米)租予乙方;四个门档年租金28万,以后租金年递增10%,租赁期5年,并要求xx公司承担部分原租户装修损失和搬迁费用。
二、乙方陈述意见:因周边单个门档(40-50平方)租金一般为5万元(不含税金)上下,我公司认为应参照此行情,要求租金降到单个门档年租金6万元且甲方提供税票,年租增幅以6%为宜;因原租户退出引起的装修损失和搬迁费用,xx公司没有接受承担的惯例。
三、 甲乙双方共同意见:
经甲乙双方多轮坦诚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1.房屋租金按年结算, .6.1日至.12.31租金为贰拾万元整(小写20xx00元),.1.1日至.12.31租金为贰拾伍万玖仟贰佰元整(小写259200元),以后三年内租金按前一年的基数的8%进行递增,如下表:
2.原租户退出过程中,产生的任何其他纠纷,均由甲方自行处理,乙方概不负责;
3.要求甲方按时交房,不得影响乙方进场装修。如甲方不能及时交房,需按两倍日租给予乙方赔偿。
四、本谈判纪要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参会人员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