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身份证号码:)
作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的投资人或股东,秉持诚实守信原则,就投资并持有xx公司股份事宜,郑重承诺如下:
一、本人保证完全以自有资金对xx公司投资人民币万元并认购xx公司万股股份,不存在私下接受任何其他人委托并以自己的名义代替或代表他人投资和认购xx公司股份的情形。如发现或发生本人代替或代表他人投资和认购xx公司股份的情形时,由本人负责处理和解除委托投资、持股xx公司股权事宜及由此引发的所有相关纠纷,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与xx公司无关;如xx公司因此对本人及其持有的股权提出或进行任何处理、处置,本人都完全接受和服从,并按照乾嘉公司的要求进行处理或处置,损失自负。
二、本人在投资和持有xx公司股票或股权证期间,决不私下转让或出卖所持有的xx公司的股票或股权证;如需转让或出卖xx公司的股票或股权证时,则按照xx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xx公司依法办理有关股票或股权证转让的工商备案登记和公司股东名册变更手续。本人若私下擅自转让或出卖所持有xx公司的股票或股权证,造成xx公司或其他发起人、股东损失的,本人将对xx公司或其他发起人、股东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若因此发生纠纷或造成自身权益受损的,由本人自行处理并承担一切损失和责任,与xx公司及其他发起人或股东无任何关系和责任;如xx公司因此对本人所持有的股权及其股票或股权证提出或进行任何处理、处置,本人都完全接受和服从,并按照xx公司的要求进行处理或处置,损失自负。
三、本人完全同意、确认、接受并遵守xx公司章程的全部条款和内容及其所确定的各项规则、权利义务和责任,如有违背,则情愿承担一切相应的法律责任和法律后果。
四、本人承诺若欲转让所持有的xx公司股权及其股票或股权证时,则优先转让给xx公司现有发起人或股东;在现有发起人或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时,本人再考虑向xx公司现有发起人或股东之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及其股票或股权证。本人向xx公司现有发起人或股东转让股权及其股票或股权证的价格,将优于或低于向xx公司现有发起人或股东之外的第三人的转让价格。
五、本人将信守本承诺,若违背本承诺书的各项承诺,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或不良后果。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