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活动时间:
xx年9月28日。
二、 活动地点:
红光小学新校区操场。
三、 活动对象:
全校工会会员、教职员工。
四、 活动方式:
(一)、分发国庆礼物,每位会员一份。
(二)、投篮比赛(男女)、投准比赛(女)、一分钟跳绳比赛(男女)。
五、分组安排:
按年级进行分组及中心校组共七个组。
六、报名办法:
以组为单位分组报名,每人限报一项、每项限报四人。
七、比赛办法:
1、投篮比赛:在篮球场罚球线上定点投五次篮球,得分标准如下:
2、投准比赛:投掷靶与投掷线相距十米外投掷五次垒球,得分标准同上。
3、一分钟跳绳比赛:在一分钟之内(含一分钟)计正确完成的总次数。
八、名次取录:
分个人名次和团体名次,个人名次按实际参赛人数减半取录名次,如无成绩则不取录名次,如遇相等则进行复赛(或抽签确定)。个人名次按9、7、6、5、4、3、2、1分计入团体总分(第8名以后均只得1分),团体名次按得分多少取前三名及特别奖一名。
九、奖励办法:
个人名次第一名为一等奖(奖50元或相当于50元物资);第二至第五名为二等奖(奖40元或相当于40元物资);其于为三等奖(奖30元或相当于30元物资)。团体第一名奖50元、第二名奖40元、第三名奖30元;特别奖50元。参于本次活动均有纪念奖一份。
十、工作人员及裁判员:
顾问:中心校领导
总指挥:殷松山
副总指挥:覃贤光 戴秋红
安全保卫:杜雪香 刘 铖
编排、表格、资料:黄崇南
成绩记录汇总及宣传:霍再彬 杨俊展
后勤及奖品:戴戊申 夏祥金
场地器材:钟 伟
投篮比赛裁判:戴戊申、夏祥金、刘殷华
投准比赛裁判:霍再彬、刘泽华、杨艳华
跳绳比赛裁判:刘 铖、肖立国、杜雪香
杨俊展、钟 伟、易小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