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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外包合同 篇6

2024-07-17 来源:意榕旅游网

  甲方:

  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责任,确保本工程如期按质完工,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内容: 机设备安装等纯劳务工作。项目所需的所有主材、辅材由甲方提供。

  4、未经过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安装工作部分或全部转包给第三方。

  5.工期:20x年4月12日之前完成合同内工作内容

  6.合同款设网线数量,以70元/条单价结算多退少补)。甲方授权乙方购买的辅材以收据向甲方报销。合同款内含交换机等网络设备的安装、上架、固定。

  7.附件清单附后。

  第二条 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开工前向乙方提供工程要求、工作界面等资料,并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负责系统设备的调试工作。负责工地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配料用料的指挥、监督与管理。

  (2)负责安排乙方工作量及现场进度,审核完成工程量。

  (3)负责与业主、设计、监理等单位及部门进行工作联系并申报有关文件资料。

  (4)指派 如:向建雄, 为甲方联系人,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5)负责按合同要求付款。

  2.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与设计变更通知施工,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尊重和服从业主、监理单位及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与指挥,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并确保达到优良等级以上。

  (2)强化本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教育,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不乱搭乱拉电路管线,不私自安装电源插座,不强行、违章施工,严格杜绝火灾等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否则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之全部责任。

  (3)必须保证充足的施工人员及技术力量,人数稳定,工作效率高,否则因此而造成的延期交工、工程质量等问题均由乙方承担。

  (4)针对本项目,由于甲方项目负责人有4天不能到场,乙方项目管理人员到位两天以上,替代甲方项目管理人员与建设单位的对接、协调责任。

  (5)附带工作。附带包括有线设备上架、上电;相关设备的整线、理线等作业内容。大规模的正式理线除外。

  (6)工程完工后,向甲方及时上报该工程的施工总结。

  第三条 工作范围

  1、负责把交给乙方的设备按甲方的要求安装到位,安装要求如下:

  a、每台AP的序列号(SN)及MAC地址抄录下来,并在相应的图纸上做标记;

  b、安装AP时,按照甲方技术指导方式安放AP位置及方向;

  2、安装前乙方有义务把甲方交给乙方的AP保管好,做到不丢失和损坏。安装后乙方不负责AP的丢失和损坏,AP设备安全全由甲方负责。

  3、安装AP设备时甲方同步对安装AP设备的质量和数量进行跟踪。

  4、AP安装包括施工六类网线布线,两端打水晶头、粘贴标签。客房楼层原有网线经测试(PING包不丢失)完好情况下可以继续使用,完好网线数量不足的新拉网线,公区部分全部新拉网线。AP安装固定、相关交换机等设备上架上电等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 关于工期及其它相关内容的约定

  1.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程整体进度,工期不顺延。

  2.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3.在施工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或甲方需要,乙方应听从甲方安排工程内容进行变更修改,由此涉及的材料、工程量增减以甲方为依据进入决算。材料、工程量的计价依照审计为准。工程量增加的,工期可以相应延长。

  4.为加强管理,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的联系均以书面联系单形式进行,并达成同双方签署的协议修改书,双方在收到联系单后在三天内做出回复,并存档备查。

  5.除甲方认可的乙方在本工程协议规定的施工费用外,甲方不再考虑诸如:夜间施工增加费、施工食品表运输费、设备材料运输增加费、停窝工费等,增加工程量及甲方提出缩短工期的除外。

  第五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施工说明、变更联系单及有关国家规范为质量评定标准。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通知10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工程通过验收以建设方等相关部门的验收为准。

  4.验收标准:

  (1)乙方敷设的网线从交换机至AP能畅通传输数据,AP能正常运行。

  (2)标签、标识到位。

  (3)交换机等网络设备按照甲方要求安装固定到位。

  第六条 工程款项的支付条款

  1.本合同价款为(大写) 。工程完工后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工程价款。

  2.由于工程变化增加的工程量所产生的工程款在工程竣工并对增加工程量确认后,甲方与工程款一同支付。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造成设备短缺、故障或损坏,由乙方全额承担。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逾期两天(不含)以上的,甲方向乙方收取500元/天滞纳金。逾期完工的违约赔偿最高限度为未完工部分总价的 15%,如乙方仍不能完工的,甲方可终止协议。 因甲方原因(含建设单位原因)导致工期逾期的,逾期两天之内的工期顺延;逾期两天(不含)以上的除工期顺延外,补偿乙方每天500元。

  3.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节。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生效,双方应本着真诚合作的态度共同遵守,为今后的进一步合作打下良好的基础;如出现违约现象,如乙方严重影响甲方公司形象或严重影响工程质量,并由此给甲方造成相关损失的,由乙方负全责,并追究乙方相关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 协议的解除、终止

  1.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乙方停工的,甲方承但相应损失,已完工部分仍按照原合同执行。

  2.在乙方存在如下违约情况,且收到甲方的违约通知后10天内未能纠正其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考虑并提出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乙方支付由此造成的甲方全部损失。

  (1) 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完成全部或部分施工量。

  (2) 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3.在甲方提出终止部分合同的情况下,并不解除乙方对已经完工部分工程应负的产品质量责任。

  4.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十条 附则

  1.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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