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仲裁的共同约定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某某协议》项下所发生的争议,经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一、甲乙双方同意将《某某协议》项下所发生的争议的一切纠纷均提交某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甲乙双方共同约定本案适用简易程序,仲裁程序适用《某裁委员会仲裁规则》关于简易程序的相关规定。
三、甲乙双方共同选定 担任独任仲裁员,组成仲裁庭。
四、甲乙双方约定开庭时间定于 年 月 日,答辩期限、举证期限均至首次开庭前。
五、为了方便送达,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双方送达地址统一为:
六、本协议手写体与印刷体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或其授权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