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通过举办夜市促进项目良好的口碑宣传,提升项目在本地的知名度,活跃项目人气,拉近客户与企业的距离,树立项目的品牌形象。
二、地点
金源广场售楼部前广场
三、时间
夜市持续时间:20xx年11月1日-20xx年1月1日(亦可长期开展)夜市开业时间:18:00-22:00
四、夜市经营品类规划
金源广场夜市将以百货类商品为主,并辅以儿童类游乐项目,兼有特色小吃排挡类餐饮美食,夜市内容尽量丰富多样,以吸引更多的人群前来消费、购物。1、百货类商品:服装饰品、儿童鞋帽、日常用品等。
2、儿童类游乐:充气城堡、旋转木马、趣味钓鱼、激光气球机等。
3、餐饮美食类:特色风味小吃、烧烤、大排挡等。
五、区域划分
1、根据经营业态做大区域规划,如上图所示。
2、具体铺位划分
(1)儿童娱乐区域根据商家需求,原则上只需要1-2家经营商家即可。
(2)服饰小百货区域中间划分约2-3m宽通道,两侧以2.5m为单位划分为小摊位,由经营户自行选择。
(3)餐饮美食区域以3-4m为一个铺位划分,沿长征路一侧作为摊位区,内侧摆放桌椅。
六、活动宣传及现场包装
1、在包公路与长征路路口设立大型灯箱,标示:金源广场夜市
2、印刷海报宣传夜市,安排人员在大润发、苏果超市门口等地商贩经营户中进行派发。
3、通过电视字幕进行宣传。文案:别窝在家里看电视了,金源广场夜市开市了,吃喝玩乐购,便宜又好玩,就在人民广场西侧,还不赶快去,详询
4、所有经营者统一赠送印制金源广场logo马甲,要求经营期间必须着装。
七、销售配合
1、发展经营户为房产经纪人建议在夜市活动期间内,所有备案经营户推介客户在金源广场成交的,均奖励住宅3000元/套奖金(商铺10000元/套)。
2、根据夜市经营情况,可适当举办配合性的销售活动,如卡拉OK大赛,吃货大赛。
八、活动执行
A、主办方职责:
1)本次活动由滁州金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主办。
2)主办方全权负责夜市经营者的审核、合同签订、夜市管理等工作。3)主办方提供夜市经营场地及部分电费补贴(大部分小经营户免费用电,耗电量较大商户适当收取部分费用)。
4)主办方负责宣传推广,一方面以大润发及苏果超市外围商贩流动集中地进行夜间宣传单页发放,扩大夜市知名度,吸引经营商户。另一方面通过前期宣传方式加大夜市知名度,吸引客流。
B、夜市经营者职责:
1)在进入夜市前,须向主办方报备,在主办方许可后,方可进入夜市经营。2)报备内容:经营范围、经营人数、身份证复印件。
3)自备经营所需的工作设施,主办方只负责提供经营场地。
4)夜市经营者在夜市前,经过主办方工作人员确认后进入要求后,发放统一工作牌和服装,按规定进入夜市摊位。
5)在夜市组织过程中,加强管理,一旦不符合主办方要求,立即清退。
C、工作计划
1、即日起--11月5日(筹备期)
主要工作包括物料准备,经营户宣传,铺位划分,及向有关部门报备;2、11月6日--9日(试营业期)
针对经营期间出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商户经营业态布局进行调整,以适应实际需要。
3、11月10日--1月1日(经营期)
经营期可根据天气情况及经营情况适当调整,期间配合举办各类活动。
D、夜市流程:
1、17:30-18:00准备时间
1)夜市经营者在指定经营区域布置,严禁擅自变动经营场地。2)未向主办方报备的经营者一律不准进入夜市。2、18:00-22:00经营时间
主办方安排专人进行巡场检查,维持秩序,保持现场卫生。3、22:00-22:30撤市
各经营者必须负责所属场地的卫生工作,在主办方认可后,方可退场。
九、注意事项
1、各经营者要注意维护自己所属场地,并维持好好现场的秩序,出现拥挤或混乱时,要合理地疏散人群,以防止消费者因拥挤而受伤。3、本次夜市前20名报备者免费(包含第20名),后进入经营者需缴纳50元/月。本着为消费者与经营者负责的态度,特对夜市经营者责任做如下界定:夜市
经营者必须向主办方报备,必须服从主办方管理,并自行承担经营所产生的一切责任与义务,进入夜市即代表夜市经营者同意本项。
4、经营户需至少提前一天向主办方报备;夜市开市后,严禁私设摊位,所有未在主办方报名而自行现场参与的的夜市经营者,一切后果自负。
5、经营者请严格根据划分好的铺位号明确各自所在位置,严禁变动,所有参与人员严格遵守主办方统一调度,遵守夜市秩序,直至夜市结束,严禁夜市结束前提前离场。
十、费用预算及物料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