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清新区龙颈镇石岗村委会门前水泥砼路面工程,全长105 米,路面宽 13 米。总面积 1365 平方米。
2、水泥混凝土路面标准C20,厚20厘米,使用搅拌站商品混凝土。
二、 工程造价
道路工程按包干总工程款为人民币捌万伍仟元(¥:85000.00)。
三、 工程款拨付
工程款由甲方负责筹措,水泥混凝土路面完工经甲方竣工验收合格当天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完合同总工程款。
四、 工程范围及质量
1、甲方负责混凝土地面的基层处理工作:辗压、机械找平。
2、乙方负责C20混凝土地面施工:定位放线、支侧模、摊铺、振捣、提浆、磨光、割缝等相关混凝土地面所有工序的施工。
3、所使用机械设备及辅助材料有乙方自带。
4、质量标准:国家混凝土标准地面施工方案。
五、 工期
总工期: 10 天(具备施工条件的有效工作日),开工日期:20xx年 11月25日,如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按时开工,工期顺延
六、 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应按甲方统一管理制度的规定,精心组织、文明安全施工;甲方对乙方任何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均有权予以制止,直至罚款和解除合同。
2.乙方须加强安全管理教育工作,严格实施安全防护措施,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杜绝安全事故发生。若由于乙方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乙方承担全部损失和责任。
七、 双方责任
甲 方:
1、 甲方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负责工程施工用电、用水和临时用地供应。
2、 对乙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的各种不安全、不文明的行为立即制止,解决和排除其隐患。有权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行为提出相应整改意见。
3、 甲方负责人对施工阶段质量、进度以及现场工程量签证进行监理与控制、参与工程竣工验收以及保修阶段的相关工作。
乙 方:
1、按工程需要自备施工机械和人工,负责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安全工作,做好现场设备、材料的照管工作。
2、在工程期间,乙方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实施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八、 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
1、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甲方按 500 元/天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全部损失。
2、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支付工程款,每延误一天,甲方按 500 元/天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全部损失。
乙方违约:
1、因乙方原因,未按本合同所示工期按时竣工,每延误一天,乙方按 500元/天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全部损失。
2、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由乙方无条件进行返工、整改、修复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达到合同质量标准,所产生的费用包括重新检测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九、 其 他
1、本合同一式贰份,经双方代表签字与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未约定事宜,如有特殊情况或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由双方协商另签补充协议。
2、甲乙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后,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