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行社会综合治理安全目标责任制。
以校长为学校第一责任人,每学期初与区教育局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
2、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由校长主持,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专题会议,认真分析学校安全形势,明确工作重点,研究防范措施,布置有关安全保卫工作。
3、学校安全教育制度。
对教职工进行系统的安全知识培训,每月一次,从学校实际出发,根据不同季节、气候、地域特点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利对学生进行形式多样的德育、法制安全教育。充分发挥黑板报、宣传窗(栏)的宣传作用;向学生家长、社会宣传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制度和知识。
4、学校安全月检查制度。
定期进行全校性的安全保卫工作检查,对学校及周边环境安全情况进行全方位的检查,对校舍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进行重点检查,不留死角,同时将检查情况详细记录。
5、加大人防、物防、技防经费投入,设施配备到位。
要求要检查记录,各类隐患及时整改。
6、加强情报信息工作。
安全工作小组中有老师专门负责情报信息收集、上报、记录、处置等到工作。建有安全保卫、防突发事件预案。及时发现和举报可能影响学校稳定的各类不安全因素。
7、对学生的关爱制度。
学校对学生建立档案。随时了解学生身心健康情况,经常与家长沟通,采取措施,保其健康成长。积极与家长配合做好特殊学生思想、学习转化工作。
8、学校安全工作报告制度。
值班人员必须将每天收集到的安全信息及时记录并向校长报告。
9、危急情况下自救自护演练制度。
定期开展学生自护自救能力的演练,如学生在校舍的逃生演练,使学生掌握在危急情况下的逃生方法。
10、学生外出活动审批制度。
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确定责任人。外出活动坚持安全、就近原则,同时加强各个环节的安全教育。务必做到责任层层落实。
11、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发生伤亡事故,以及关系社会秩序、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重大事故,要在第一时间(2小时内)报区教育局办公室。事故处理结束后,要将事故经过、原因分析、处理结果及应吸取的教训和今后改进的措施等,形成书面报告及时报区教育局。
12、落实校园内部日常保洁措施
使道路清洁、畅通,楼道无堆积物,校园内无违章饲养家禽家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