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成立要件是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其中形式要件是指婚姻登记,实质性要是指:
1、必须是异性男女;
2、男女双方必须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协议;
3、必须达到法定婚龄;
4、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5、三代以内不得有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
6、双方不得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结婚或暂停结婚的疾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