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拆迁房屋,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也可以向法院提出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一、请问因为房屋拆迁成被监视了,如何维权?
1、申请政府信息公开,首先要了解房屋拆迁项目的情况,是否有征地批文、是否有立项、是否有环评、是否有规划等相关材料。2、申请行政复议,通过复议得来答复,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3、直接进行行政诉讼,申请人民法院撤销拆迁方在拆迁过程中的违法情形。
二、拆迁房子如何维权
非法强拆的一般维权方式如下:
1、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
2、在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
3、在被侵害之后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4、在适当时机向法院提出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政府强拆房屋怎么办
政府强拆房屋的处理方法如下:
1、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书面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
2、立即报警求助,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调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3、对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或者刑事、政治诉讼,应当适时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政府强拆房屋的起诉材料如下:
1、土地房屋产权证明;
2、证明行政机关实施了强拆行为的证据;
3、证明被诉强拆行为违法的其他材料。
二、政府强拆房屋的赔偿标准如下: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一条人民检察院有权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