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只是行政处理医疗事故的依据,不必然构成犯罪。是否构成犯罪,看是否严重不负责任。刑法和行政法有区别。当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但一级甲等医疗事故的鉴定结论不是当然的刑事犯罪证据。
1、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看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护理活动中,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因为违反上述规定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才属于医疗事故。
2、处理医疗纠纷程序,我们需要看全部病历,将所有病历(包括但不限于一日清单/费用详情单,诊断证明,住院证,出院证、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危(重)通知书、医嘱单、辅助检查报告单、体温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病理资料等)医疗实物、监控等等予以封存,并加盖医院印章,邮寄到我们医疗纠纷事务部给我看一下:鉴定机构不会主动给提出错误,我们会对医疗机构的诊断、治疗、护理、用药等行为进行全面审查,看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才承担责任,我们会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3、损害赔偿,医疗机构有过错的,依据过错程度,赔偿以下项目但未必是以下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4、诉讼时效是一年或者两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损害之日起计算。
5、如果造成死亡的,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及精神抚慰金等。
医疗事故的责任认定是根据实际的情况进行认定的,医疗事故具有相应的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一年或者两年,医疗事故的损害赔偿根绝过错的程度进行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还有营养费等。
一、整容意外身亡怎么办,可以索要多少赔偿
因医疗事故、医疗差错而发生的对患者的补偿,由直接责任人和医院共同承担。但是存在以下两种不同的情况,院方与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划分有很大不同。
(1)第一种情况是,有资质的医师在诊疗过程中因过错而至患者损害,在这种情形下,医疗机构需要承担对患者的损害赔偿责任;
(2)第二种情况是,医师根本没有取得相应的资质而在治疗中对患者造成损害,此时医疗机构与直接责任人都需要承担对患者的损害赔偿,另外还要对没有资质而医师追究刑事责任,即非法行医罪。
医疗事故赔偿应包括,医疗费、误工费、陪护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等。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此,精神损害费也可计算在赔偿费用中。其他,如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医疗损害赔偿要考虑三个方面的因素:
第一,医疗事故鉴定等级,不同的等级,赔偿的数额不一样。医疗事故等级分为十二级,每一级对应不同的赔偿数额标准,也就是说根据医疗鉴定机构对患者伤残的鉴定结论,先鉴定出患者损害的严重程度再来决定赔偿多少。
第二,确定医疗过失与造成的后果之间的联系,医疗机构负全部责任的,应承担全部损失的100%;负主要责任的,应承担全部损失的60%-90%;负次要责任的,应承担全部损失的10%-40%;负轻微责任的,应承担全部损失的10%。
第三,要考虑到患者的原发疾病跟患者的身体损害之间的关系(一般情况下,身体某部位发生疾病后会引起其他部位的病变,其原发性疾病就是指首先发生的疾病)。
特别提醒:法律只追究医务人员因医疗过错行为应承担的责任。医疗是有一定风险的事业,对医生为患者利益考虑实施的风险医疗行为,法律持宽容的态度。总结为有风险的医疗行为如果是在征得患者及其亲属同意后实施的,风险责任一般应由患者及其亲属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三)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五条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