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道对方是诈骗犯,他银行账户里面的钱都是通过诈骗他人而得到,也还主动的帮助对方去银行取钱。帮助诈骗犯取钱,属于诈骗案中的从犯。至于如何处罚,还要看涉案金额以及在犯罪中所起作用,由法官裁定处罚。
一、诈骗手段分析
1、诈骗分子抓住受害人想要尽快出售账号的心理,多次谈及账号交易,使用第三方交友平台赢得受害人信任。
2、诈骗分子向受害人转发购买成功截图和虚假链接,冒充官方客服人员实施诈骗。
3、在受害人隐约察觉被骗时,诈骗分子再次充当“好心人”,“无私自愿”帮助受害人“渡过难关”,最终实施诈骗。
4、通常诈骗分子会在“无路可走”的时候选择删除好友,受害人再也联系不上他们,被骗的钱也无处可找。
二、对诈骗罪的非法占有该怎么认定
1、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影响到是否构成诈骗。因此,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常常是诈骗案件辩护的关键。在笔者办理的数起诈骗案件中,笔者均是抓住这个关键实现辩护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无罪释放。
2、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属于主观方面的内容,在司法实践中采用推定的方式来认定。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在长沙召开的全国法院审理金融案件工作座谈会上形成的会议纪要对金融犯罪案件中认定“非法占有目的”作了明确的规定,此规定虽然是针对金融诈骗案件,实际上对于普通诈骗和合同诈骗也可以参照适用。
三、被网络诈骗,应该采取下列方式处理:
1、保持冷静、固定证据;
2、确定损失尽快报案,可以的话,可列出损失清单,供报案所用;
3、想方设法、尽快止损,尽快联系银行或快递公司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