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打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
(四)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
(五)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
(六)敲诈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贿赂;
(七)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
(八)违法实施处罚或者收取费用;
(九)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
(十)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
(十一)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
(十二)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任何人打人都是违法的,严重的构成犯罪。派出所民警作为公职人员,更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已,严格执法而非暴力执法,该民警不仅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还要接受行政处分。受害者身上的伤可以当做证据,但无法直接证明伤是侵害方造成的,建议进一步补充当时的视频资料、证人证言当做证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警察法》第二十二条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七)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第四十八条人民警察有本法第二十二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对受行政处分的人民警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降低警衔、取消警衔。对违反纪律的人民警察,必要时可以对其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禁闭的措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维权方式报警没有结果,可以另选维权方式。如果只是一般行为,没有造成伤害,可以向上级公安局的党委、政治部、纪委、局长实名投诉或控告,他们会给投控人调查处理结果并反馈情况。如果造成了伤害,有损害后果则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或检察院报案,要求立安处理。还可以向同级党委、政法委反映情况,请求党委或政法委的督办或干预,也可以向上级党委或政法委反映情况。还可以请求媒体的舆论监督,引起社会关注,促使问题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