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的作用有很多,就业用途:可以作为用工公司的内部审核材料,证明当事人没有在职或已经离开之前的公司。证据性用途:当与本公司被动解除劳动关系时,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中会有终止的理由,如个人原因辞职、辞退、合同期满等,这是非常重要的。直接关系到劳动者自身的权益,对未来的维权可能会产生决定性的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六条 第一款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