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对于证据不足如何处理的问题,在实践中有两种情况下的证据不足的处理:从严格意义上讲,自诉案件在审查立案阶段尚未进入刑事诉讼程序,对于被害人(或起诉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人民法院经审查后,发现证据不足作何处理,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未作明文规定,但是一般来说是不会立案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一条 自诉案件开庭审判应当同时具备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的证据两个条件。而对于证据不足的自诉案件,是不具备开庭审理条件的,显然人民法院不应开庭审理,而应责令自诉人限期补充证据,在自诉人补证不足的情况下,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自诉人的自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