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撕毁借条无非就是以下两种情况:
一:双方的债务问题已经解决,债务还清,所以撕毁欠条凭证。
二:是单方面的为了逃避债务撕毁债务凭证的一种行为。债务凭证被撕毁的情况,首先应看凭证碎片是否完整,是否能够拼回原来的样子,不影响能够清晰的看到债务凭证的有效期限等问题,那么作为证据,还是有一定的依据性的。倘若债务凭证毁坏情况过于严重,那就不一定能够作为有力的证据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借款人应当提供真实情况义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