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需提交资料如下: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
(2)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
(3)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明。 办理地点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
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需提交资料如下: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户申请开业登记表)。
(2)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含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的有关证明;外省市人 员经营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在本地居住证、育龄妇女还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相片一张。
(3)经营场地证明(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协议)。
(4)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
(5)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办理地点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律依据:《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未经登记机关依法核准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以个人独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由登记机关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