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如下:1、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不需要名称字号的此步可省略);2、凭《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到相关部门办理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经营非许可项目的此步可省略);3、准备好相关材料办理营业执照。登记机关可以委托其下属工商行政管理所(以下简称工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根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有经营能力的公民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依法开展经营活动。根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的注册、变更和注销登记应当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和本办法办理。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根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是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管理机关。根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登记机关可以委托其派出机构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 个体工商户的注册、变更和注销登记应当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和本办法办理。 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