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转正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
试用期最长期限是六个月,如果无限制延期的,是违法的。因为我国劳动法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职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超过试用期,未进行转正流程,也未告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视为员工自动转正。
转正程序是应该如何去样的
1、试用期满前5天,通知员工办理转正审批手续,发放《员工转正申请表》。
2、员工填写《员工转正申请表》并进行个人鉴定。
3、本人填写《员工转正评估表》进行评估。
4、部门主管对试用员工再次进行审核评估打分,同意其是否转正。
5、人力资源部进行试用期员工的考核评估并填写结果,确定员工是否转正。
6、总经理做最终审核,总经理同意转正,则按期成为公司的正式员工;若总经理不同意,则延长试用期或者直接辞退。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