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要求解除取保候审。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最长期限分别为十二个月和六个月。在此期间,不得中断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或期限届满的情况,应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并通知相关人员和单位。
法律分析
可以要求解除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拓展延伸
解决长期未结案件的方法和建议
解决长期未结案件的方法和建议可以从多个方面入手。首先,建议与案件相关的各方积极合作,包括律师、法院和相关当事人,确保案件进展顺利。其次,可以考虑寻求调解或仲裁的方式,以解决争议并加快案件进程。此外,及时收集、整理和提交相关证据和文件,确保案件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与律师保持密切沟通,及时了解案件进展情况,并根据律师的建议采取相应行动。此外,如果案件受到拖延的影响,可以考虑向上级法院或相关监管机构寻求帮助和介入。总之,通过积极合作、寻求调解、提供充分证据和与律师密切合作,可以增加解决长期未结案件的机会和效率。
结语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届满时及时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同时,长期未结案件的解决可以通过积极合作、寻求调解、提供充分证据和与律师密切合作等途径来增加机会和效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20修订):第五章 对重新犯罪的预防 第五十二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无固定住所、无法提供保证人的未成年人适用取保候审的,应当指定合适成年人作为保证人,必要时可以安排取保候审的未成年人接受社会观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