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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中债权如何转让?

2023-09-12 来源:意榕旅游网

如果是在执行中,债权要转让的,债权人需要与受让人达成转让的协议,并且需要及时通知债务人。该债权必须属于根据债权的性质、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以及依照法律的规定可以进行转让的债权。

一、债权人转让是否需要债务人确认?

不需要,只需要通知债务人即可。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债权转让的基本前提有:1、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且债权转让不改变债权的内容。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基本前提。2.被让与的债权须具有可让与性。以下三类债权不得转让:(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2)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2、让与人与受让人须就债权的转让达成协议,并且不得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3、债权的让与须通知债务人。因此,行为人要想转让债权,并不需要征得债务人的同意,只需要通知债务人即可。

二、债权转让离婚后是否还可以后悔

债权转让离婚后一般不可以反悔。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三、什么合同不可以转让吗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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