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现在已经没有劳动局了,国家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省里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市级以下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者、用人单位有争议,要带着足够的证据,可以去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条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