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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教师教龄津贴最新规定

2023-09-08 来源:意榕旅游网

一、退休教师教龄津贴规定是什么
1、退休教师教龄津贴规定如下:
(1)教龄满5年不满10年的教龄津贴为3元、教龄满10年不满15年的教龄津贴为5元;
(2)教龄满15年不满20年的教龄津贴为7元,教龄满20年以上的最高10元封顶。
2、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二条
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一)符合第一条(一)、(二)、(三)项条件,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参加革命工作的,连续工龄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连续工龄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退休费低于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发给。
(二)符合第一条第(四)项条件,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
同时具备两项以上的退休条件,应当按最高的标准发给。退休费低于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发给。
二、退休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退休年龄规定如下:
1、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2、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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