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办理异地迁移户口,首先需要去所居住地的当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并且准备落户申请书。然后要带有相关证明材料去所居住地的村委会开具准予迁入介绍信。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户口本等证件。然后再呈交到所在地的派出,等待当地派出所的审批。当派出所审批通过,会开具准予迁入证明。最后当拿到户口迁移证以后就完成了落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