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一、借款约定有违约金,还能要逾期利息么
实践中,违约金和逾期利息是可以一并主张的,即在借款人没有在按照约定的期限内还钱,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支付违约金,并且计算不归还本金的逾期利息。
因为违约金是双方事前约定的,对未来对方出现违约的情况自己能得到救济的条款,只要一出现违约,不论是否给对方金钱上造成实际损失,非违约的一方都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就像借款人未按时履行还款义务的,其实也没有给出借人造成额外的财产或人身损失,但出借人依然可以要借款人承担违约责任。
而就逾期利息来说,事先虽未约定,但按照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出借人要求支付逾期利息作为补偿是合情合理,这是法律赋予出借人的权利。
因此,即使借款约定有违约金,只要借款人逾期还款,借款人除了赔偿违约金后还要支付逾期利息。
需注意的时,出借人享有要求支付违约金和逾期利息的权利,但金额却不能过高,一旦超过了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也是不受法律的保护,不能要求强制执行。
二、法律规定借款违约金多少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所以,借款合同属于合同中一类合同类型,法律上是允许约定违约责任的。另外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规定,“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本身就是一种违约条款,逾期利息即是违约金。所以违约金是可以以事先确定具体数额的形式约定,当然也可以以逾期利息形式出现,因为国家法律法规对于以确定数额的方式支付违约金并无禁止性规定,按照民法意思自治的原则,该种方式法律上是不限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第二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那么,借款违约金一般如何约定能得到法律支持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最多不能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